|
2008年8月5---6日,由省外侨办召集的省“四侨”联席会议在石家庄召开,省外侨办副主任刘晓军主持会议,省外侨办巡视员郎太臻、省人大民侨外工委主任张宝岩、省政协港澳台侨委主任韩煜光及省侨联副主席包东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围绕如何宣传贯彻省人大通过的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各部门交流了上次联席会议以来的工作。
为期2天的会议,为协调四侨部门做好今后的侨务工作达成共识。一是统一了思想认识。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通过后,四侨要不断加大对《办法》的宣传力度,普及《实施办法》知识,增强社会各界特别是侨界群众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使侨界群众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二是明确了宣传贯彻《实施办法》的工作思路。四侨部门确定,今年的工作重点是做好对《实施办法》的宣传和教育,2009年围绕全省贯彻执行《实施办法》进行一次全面调研,2010年围绕《实施办法》进行执法检查。三是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侨务工作的信心,四侨部门协调联动,侨务工作大有作为。
王晓光 |